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18年省政府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榕政办〔2018〕44号)精神,按照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福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落实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榕行政〔2018〕146号)要求,我委梳理了2013年以来市级取消和下放(包括省、市下放给自贸区各功能区、福州新区实施的事项)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制定了《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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