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5%
时间: 2018-12-13 15:37

  11月份,福建省CPI总水平同比上涨1.5%,涨幅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其中:

  

  ◎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8%; 

  ◎消费品价格上涨1.7%,服务价格上涨1.2%。 

  此外,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全部上涨: 

  ◎食品烟酒类上涨2.0%; 

  ◎衣着类上涨0.1%; 

  ◎居住类上涨1.3%; 

  ◎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3%; 

  ◎交通和通信类上涨1.7%; 

  ◎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7%; 

  ◎医疗保健类上涨1.9%; 

  ◎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0.6%。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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