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各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和省、市“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榕发改监管〔2023〕15号)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开展2024年第二轮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双随机”抽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抽取项目和检查人员
(一)会议时间
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9点30分
(二)会议地点
市发改委11楼1233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委 领 导: 任 超 四级调研员
参会处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四)会议内容
1.随机抽取检查项目
由与会人员从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轮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节能审查“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中随机抽取,抽取比例不低于检查对象(项目)的3%。
2.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由与会人员从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人员名录
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
3.领导对开展2024年第二轮“双随机”检查工作提出要求。
二、组织现场监督检查
(一)检查时间
12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二)检查项目
按照现场抽取的项目,组织实地监督检查。
三、有关要求
1.行政审批处提供抽查对象名录库;政策法规处提供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做好会务保障,准备好相关材料及签到表、抽查箱、抽查结果记录表等;政策法规处记录抽查结果,全体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委机关党委派员全程监督。
2.行政审批处根据抽查结果,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含抽查
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检查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
式及执法检查结果运用等),并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布。
3.实地监督检查结束后,由执法人员负责将办案结果录入省一体化执法平台。由政策法规处拟定检查结论与行政审批处会稿后,由政策法规处负责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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