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现结合本委实际,制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内容
1、 组织开展本委职责范围内审批和核准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年度市级审批、核准项目中按不低于3%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项目单位(业主)的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组织开展政府投资渔港工程建设进度检查。从政府投资渔港工程项目中按不低于3%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监督检查。
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拟于2020年6月、9月、11月各安排开展1次随机抽查工作。
三、检查主体
1、组织开展本委职责范围内审批和核准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处和评估监管处组织开展。
2、组织开展政府投资渔港工程建设进度检查,由农村经济处、评估监管处会同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开展。
四、检查结果公开
抽查工作结束后,抽查结果信息将按规定在市政府以及本委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公布,依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委因实际工作需要,可对上述“双随机”抽查时间、抽查比例和频次予以即时调整,具体内容以“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为准。
附件:
1、2020年福州市发改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0年福州市发改委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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