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检查的通知》(闽价检﹝2018﹞49号,下称《通知》)精神和本委“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经研究决定,采取随机抽选检查对象的方式开展2018年度全市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为检查工作,现将抽查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7月下旬—8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我市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和外轮船务代理业务的收费单位
三、检查重点
进出口环节相关单位2017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具体包括: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的;
(二)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的;
(三)停征、免征、减半征收、降低标准等优惠收费政策落实执行情况;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公开、公示不规范的;
(四)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
(五);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四、随机抽查方式
从我市10家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和外轮船务代理业务的收费单位中,随机抽取2家检查对象。
五、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束后,及时形成检查报告,检查结果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18年7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