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检查的通知》(闽价检﹝2018﹞48号,下称《通知》)精神和本委“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经研究决定,采取随机抽选检查对象的方式开展2018年度全市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检查工作,现将抽查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7月下旬—8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21家商业银行在我市的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
三、检查重点
商业银行2017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具体包括:
(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公开、公示不规范的;
(二)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明令取消、暂停项目继续收费的;
(三)对小微企业、“三农”、“双创”等对象的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四)在发放贷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捆绑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五)融资过程中需要办理公证、登记、保险、评估等业务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由商业银行承担费用的,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客户承担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四、随机抽查方式
从中国工商银行等21家商业银行在我市的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名单中,原则上按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五、抽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束后,及时形成检查报告,检查结果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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