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和省有关节假日免征高速公路通行费规定,2024年2月9日0时至2月17日24时对7座(包括7座)以下小型客车免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据统计,2024年春节期间,福州辖区福泉(福州、渔平)、国际机场(一期)、机场二期、绕城(西北、东南)、罗长、罗宁、京福、福永、京台(福州、长平)、沈海复线、莆炎福州段、长福段等高速公路公司(路段)共免费通行车辆398.16万辆次,免征金额约1.12亿元。绿色通道免征3703辆,免征247.95万元。
价格管理处
2024年2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