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福州罗源鉴江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6〕107号
时间: 2026-10-09 15:52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核准福建福州罗源鉴江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的函》(榕供电函〔2026〕49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片区内负荷接入需求,优化110千伏网架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原则同意建设福建福州罗源鉴江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607-350100-04-01-431990)。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罗源县鉴江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1.110千伏鉴江变本期扩建1×50兆伏安主变,远景3×50兆伏安,扩建1个110千伏间隔、配套新增12个10千伏间隔;

  2.利旧220千伏碧里变至110千伏鉴江变电缆终端塔110千伏架空线路,引下后利用原碧里~鉴江电力管廊敷设0.11公里电缆线路至110千伏鉴江变GIS间隔,形成碧里~鉴江Ⅱ回110千伏线路。导线截面采用630平方毫米;

  3.碧里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改造工程;

  4.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1414.0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5.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53.5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项目股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并委托评估,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本项目不涉及勘察。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变电站主变增容、主变扩建、间隔扩建有关事项的复函》、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闽(2020)罗源县不动产权第0003868号〕等。

  八、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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