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四城区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6〕93号
时间: 2026-09-02 16:43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四城区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事宜的请示》(榕水司〔2026〕26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升福州市四城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实施供水设施更新改造。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四城区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四城区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607-350100-04-01-953445)

  二、建设地点: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改造四城区供水管网约15.92公里,更换漏损治理监测设备约184套、智能水表约50万套,改造智能取水栓约150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20977.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678.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88.16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610.9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结合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制定保障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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