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帝封江片区路侧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建总市政〔2026〕65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打造帝封江片区生态绿廊,提升片区的生活品质,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帝封江片区路侧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代码:2508-350100-04-01-487106)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帝封江片区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绿地总面积119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绿化、电气照明、给排水、园路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24.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8.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77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29.7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结合财政统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福州市园林中心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细化保障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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