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重新审批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建专〔2025〕3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曾于2025年1月15日以榕发改审批〔2025〕7号文批复了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你校提出,因项目方案重新进行优化设计,导致建设规模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申请重新审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促进福州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项目(项目代码:2509-350100-04-01-135173)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东侧屿宅村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3814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114.99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68344.9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2770.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74.15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77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实训信息综合楼、体艺楼、实训楼(2栋)、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学生宿舍食堂综合楼、门卫、连廊及室外楼梯、地下室、配套室外运动场地以及室外附属设施等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0853.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749.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151.92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9854.98万元),预备费1952.3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3个月
七、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该项目不涉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教育局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榕发改审批〔2025〕7号文予以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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