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G-12地块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市建〔2024〕84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周边路网及市政配套建设,解决配套地块开发的管线接驳需求及交通出行的需要,原则同意G-12地块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G-12地块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代码:2405-350100-04-01-828371)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山片区G-12地块北侧,横跨红旗浦河连接至金塘路。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包括G-12地块跨红旗浦河连接金塘路的两座桥梁(主入口和次入口)。其中:主入口1-20m预应力空心板梁桥,桥面宽23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次入口为1-20m预应力空心板梁桥,桥面宽8m,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 /h。主要建设内容为桥梁、道路改造(含移公交站一座)、电气照明、交通及安全设施、绿化、管线迁改等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81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46.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73.0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748.00万元),预备费98.63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负责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福州市住建局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