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边村26、58、59号历史建筑迁建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4〕22号
时间: 2024-02-20 09:30

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江边村26、58、59号历史建筑迁建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园建〔2023〕26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进一步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边村26、58、59号历史建筑迁建工程(一期)(项目代码:2401-350100-04-01-732924)

  二、建设地点:仓山区郭宅片区征收绿地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迁建总建筑面积959.80平方米(其中江边村58号建筑面积439.80平方米、59号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61.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2.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6.74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21.9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福州市园林中心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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