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贵局报送的《关于商请审批横屿中学(暂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教函〔2019〕49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满足周边片区高中入学需求,完善中心城区高中布局和办学规划,经研究,原则同意横屿中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18-350111-82-01-033976),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教育局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鹤林路南侧、前横路东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教学综合楼3栋、实验楼1栋、宿舍楼2栋、体艺馆1座,以及门卫、室外体育设施等,总建筑面积66827.8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0046.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781.01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14816.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457.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105.9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67500.00万元),预备费2253.1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教育局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招标事项
根据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期间做好工业化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5〕16号)的规定,以及省住建厅《关于延长闽建筑〔2015〕16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118号)、《关于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6〕23号)的规定,并依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横屿中学项目列入装配式建筑试点的复函》(榕建筑〔2019〕93号),原则同意横屿中学项目(其中2#、3#教学综合楼,5#、6#宿舍楼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计容面积约3.1万平方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事项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发包,其中监理招标应从经培训的装配式建筑监理单位中邀请。
八、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委审批。
即日起,榕发改审批〔2018〕201号文予以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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