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改革动态 (2022年7月16日-7月31日)
时间: 2022-10-27 11:01

  一、改革部署

  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审议《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全国上下付出了艰辛努力,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同时,当前经济运行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做好自己的事。

  会议指出,要以改革开放为经济发展增动力。要继续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对平台经济实施常态化监管,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要积极促进出口、扩大进口,做好技术、外资引进工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在巡视整改上发挥表率作用。要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做到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守正创新,增强政治能力和业务本领,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把握新时代工作规律,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扎实履行职责使命。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7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持续扩大有效需求的政策举措,增强经济恢复发展拉动力;确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

  会议指出,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生效,下大力气巩固经济恢复基础,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优先保障稳就业、稳物价目标实现。会议指出,消费与民生息息相关,仍应成为经济主拉动力。要支持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消费贷款采取更加灵活的安排。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会议指出,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执法畸轻畸重。

  7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扩需求举措,推动有效投资和增加消费;部署毫不松懈抓好秋粮生产,确保实现全年粮食丰收;部署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和应对自然灾害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指出,要抓住当前重要时间节点,巩固经济恢复基础,保持今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稳经济很重要的是稳就业稳物价。要综合施策扩大有效需求。会议指出,民以食为天,粮价是百价之基。今年夏粮产量创历史新高,要毫不松懈抓好秋粮这个粮食生产大头,确保全年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要压实责任,不误农时落实晚稻和晚秋粮食种植面积。会议指出,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局地持续高温,要继续抓实防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专项改革

  7月22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旨在通过加强金融服务引导、市场监管规范和部门沟通协作等方式增强债券市场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质效。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通过完善融资服务、推动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投入等方式优化金融服务体系,促进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二是通过教育引导、联合奖惩、追责问责等方式规范民营企业运营,维护良好市场生态;三是建立跨部门联络协调机制,加强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发展改革部门与各级工商联在规范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及时分析新情况,商议解决重大问题。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试点开展委托实施部分经营者集中案件反垄断审查的公告》,拟于2022年8月1日起试点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部分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的案件反垄断审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共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逾4500件,案件交易总金额超过50万亿元,审查机制和规范不断优化,审查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当前,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提出新要求,试点委托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有利于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完善央地两级反垄断执法架构,构建更加科学系统完备的反垄断执法体系;有利于监管部门更靠近企业、靠近市场、靠近消费者,更好指导企业申报,更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查效率,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三、地方改革

  今年以来,江西省以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为重要抓手,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向改革要动力,用改革增活力,蹄疾步稳纵深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攻坚行动。

  今年年初,《江西省全面深化改革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正式印发实施。聚焦制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利益性藩篱,江西省明确了3年全面深化改革攻坚的“路线图”,着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等十大攻坚行动,并统筹其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238项细化的改革工作任务实行逐一督办销号,推动改革攻坚实现目标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一批产业链科技创新联合体成立,农业农村体制改革“扩面、提速、集成”,民生领域改革迈出坚实步伐……江西省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各方反映强烈的重点改革事项摆在优先位置,推动改革向难度攻坚、向广度拓展、向深度进军,在破除体制机制弊端、调整深层次利益格局上啃下“硬骨头”,确保每个攻坚行动在年底都能拿出若干项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的“硬核”成果,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江西省还明确每个设区市、县(市、区)每年探索一项可供其他市县学习借鉴的改革经验,每个省直重点改革牵头单位每年在全省范围推广一项本领域经实践检验、有推广价值的改革做法,支持引导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从问题入手,大胆试、积极改、勇敢闯,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原创性、引领性、集成性的改革品牌。目前,已形成全省探索和推广改革项目清单,涵盖11个设区市和赣江新区、100个县(市、区)的113项探索项目和省直单位的26个推广项目。各地正努力让改革成效由“一地一域”向“燎原成势”不断拓展。

  近日,《山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开始施行,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完善配套制度,强化事中监督、事后监管,旨在全力推进“标准地”改革落实落细。

  《工作指引》统一了“标准地”标准,优化了指标体系;明确了区域评价操作规程;细化了“标准地”事中监督;强化了“标准地”事后监管。其中“标准地”数字地图,将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企业“看图选地”。同时为强化政府全周期管理,实现政府“看图监管”提供保障。

  《工作指引》明确了“标准地”改革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2022年,全省各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占工业用地比重不低于80%;2023年起,全省开发区全部以“标准地”形式出让工业用地;与“地证同交”“弹性出让”“标准化厂房”深度融合、逐年发展。

  针对“标准地”改革中出现的各地区域评价推进慢、标准不统一、加设评价事项等问题,《工作指引》切实为改革松绑,明确标准,简化评价流程,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开工、投产达效,鼓励各地储备“标准地”由“地等项目”向“地选项目”的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迈进。

  (国家发改委)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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