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部署
5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会70周年大会暨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峰会上发表视频致辞。
习近平强调,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各国工商界对和平发展的期盼更加殷切,对公平正义的呼声更加强烈,对合作共赢的追求更加迫切。习近平提出4点建议:
第一,聚力战胜疫情。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延宕,给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给世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开展疫苗研发、生产、分配国际合作,加强全球公共卫生治理,共筑多重抗疫防线,推动建设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第二,重振贸易投资。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加强各国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全面推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世界经济动力转换、方式转变、结构调整,使世界经济走上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轨道。要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做大合作蛋糕,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各国人民。
第三,坚持创新驱动。要挖掘创新增长潜力,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充分参与、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制定规则,为科技发展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要深化创新交流合作,推动科技同经济深度融合,加强创新成果共享,努力打破制约知识、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流动的壁垒。
第四,完善全球治理。要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动员全球资源,应对全球挑战,促进全球发展。要坚持对话而不对抗、拆墙而不筑墙、融合而不脱钩、包容而不排他,以公平正义为理念引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
习近平强调,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不会变,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中国将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全球工商界提供更多市场机遇、投资机遇、增长机遇。让我们携起手来,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共同解决当前世界经济以及国际贸易和投资面临的问题,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5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
会议指出,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定信心,果断应对,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政策并加大实施力度,按照总体思路和政策取向采取一揽子针对性强、有力有效的区间调控举措,稳住经济基本盘。会议决定,实施6方面33项措施。主要包括:一是财政及相关政策。二是金融政策。三是稳产业链供应链。四是促消费和有效投资。五是保能源安全。六是保障基本民生。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增强紧迫感,狠抓落实。有关部门要对一揽子措施尽快逐项细化并公布实施。
二、专项改革
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任务》指出,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持续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推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任务》提出2022年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引领辐射作用,发挥省级高水平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市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二是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加大三明医改经验推广力度,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强综合监管。三是着力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医防协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四是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发挥政府投入激励作用,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强化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任务》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分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医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和各地医改领导小组牵头协调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价,开展医改监测,建立任务台账,强化定期调度和通报。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
5月20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稳步推进货银对付(以下简称DVP)改革。
《办法》修订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与2020年3月施行的《证券法》新增和修订的涉及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条款做好衔接,将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登记结算纳入适用范围、细化明确中央对手方职责等;二是为落实DVP改革关于制定修改配套规则的安排,规定结算参与人足额交付资金前证券打标识相关安排,明确交收违约处理程序等,做好改革的法律保障工作;三是对近年来沪深港通、沪伦通、存托凭证等资本市场重大改革涉及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2022年1月14日至2月13日,中国证监会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DVP改革和《办法》积极支持,认为这是提升中央对手方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登记结算基础制度的有力举措。
本次DVP改革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借鉴国际市场通行做法,结合中国市场实际,保持投资者现有交易结算制度和习惯基本不变,对广大个人投资者没有影响。改革有利于增强结算体系安全性,进一步吸引境外资金进入中国市场。
《办法》的发布实施,标志着DVP改革迈入新的阶段。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指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做好改革的相关业务技术实施工作。
三、地方改革
近日,浙江省印发《“钱随人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成为全国首个系统化、集成化探索“钱随人走”制度改革的省。
通过这项改革,浙江将构建一个以人为核心的转移支付体系,把财政资金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让财政资金配置更加精准、市县的财力保障更加均衡、各地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更加均等,保障标准和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引导浙江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浙江样本。
第一步是明确什么“钱”。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安排了各类财政支出,但这些支出并不都与人口密切相关,浙江以《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的11类公共服务领域、95项公共服务项目为基础,结合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等属性,确定纳入“钱随人走”制度改革的范围清单。
第二步是明确哪些“人”。不同的公共服务领域对应的保障人群和服务对象是不同的,例如公共卫生对所有人群开放,但义务教育只服务于纳入学籍管理的学生,因此对应的改革方式不能简单地“一刀切”。浙江按普惠型公共服务和特定享受对象领域、省内转移人口和省外流入人口等不同类型,实施分类改革。
第三步是明确怎么“走”。按照先易后难、分步走的改革思路,结合改革实施主体的财力状况,优先选择与人口或特定享受对象直接相关、按核定标准执行的运行成本,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和人口因素权重。比如,义务教育的改革,优先选择学生生活补助、免费提供教科书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项目,再逐步推广到学校运行、校舍建设等方面。
第四步是明确“谁”来改。按照浙江现行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省级负责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的“钱随人走”制度改革;市县参照省级改革模式,负责各自范围内的“钱随人走”制度改革。
近日,贵州省从开拓国际市场端、降低综合成本、深化政银企合作三方面共同发力,狠抓稳外贸政策落地见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动疏导物流运输难题,并出台支持举措,帮助民营外贸企业更好应对风险挑战。
开拓国际市场端,破解民营企业订单量下降难题。支持民营外贸企业以多种形式参加线上线下展会,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创新“代参展”模式,帮助企业克服困难,抢抓订单;积极破解国际市场准入难题,对企业开展国际市场准入认证、质量体系认证、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国际网络宣传推广等给予重点支持;实施外贸专员服务驻点服务制度,嫁接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订单获取、报关(报检)、融资、退税、物流集货、结售汇、风险防范控制等服务资源,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出口“心结”。
畅通贸易通道,助推民营企业降低综合成本。给予黔粤主通道、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贵州至中南半岛国际货运通道、中老跨境班列贵阳至万象铁路运输费用支持,推动中欧(中亚)班列图定运行,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中欧班列财政补贴的比例和要求进行支持;继续执行通过贵阳国际邮件互换局寄递的跨境电商邮政包裹给予寄递费用优惠减让;支持和引导企业在RCEP及我省重点国别市场布局建设自用型和公用型海外仓。
深化政银企合作机制,助推民营企业融资担保难题。推动银行机构指定专门的外汇结算服务专员,引导在黔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外贸企业提供更便利的外汇收支服务,帮助民营外贸企业解决外汇结算业务问题;对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资信服务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对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实行“全风险覆盖”政府保单;实施出口信保、“黔贸贷”、关税保证保险,通过“政府+银行+担保+信保+企业”的模式,对企业发生的出口收汇风险、偿贷还贷风险及进口便捷通关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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