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增强农民群众幸福感
时间: 2021-09-02 16:14

  长期以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造成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差,部分损坏设施缺乏修缮等问题。为妥善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难点和痛点,提升各项设施的管护水平和质量,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省发改委的牵头下,2020年底,我市组织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近日,福州市发改委组织省财政厅、住建厅、民政厅、生态环境厅、福州市财政局等8个省、市直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赴3个试点县开展调研工作。调研组一行同试点县各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各县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取得的成效。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围绕水利、电力能源、交通、农村人居环境、教育卫生、文化广电体育、民政、通讯通信、物流等九大领域,涉及财政、交通、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民政、教育、生态环境等18市直部门以及电力、邮政、通信企业等。本次试点工作,通过分行业制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管理机制、管护范围、管护标准、资金管理制度等,探索解决当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责任不明、粗放管理、缺失管护、经费不足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经过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各试点县已完成领导协调机构的成立、管护清单编制、管护指南制定等基础性工作,共整理九大领域,30类设施清单,并制定了相应的管护指南。探索行成了部分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模式、农村污水治理“EPC+O”(建管一体化)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保险制度等经验,实现了相关领域管护工作标准化、集约化、治理科学化、监督全民化等目标。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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