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改革动态(2021年5月16日—5月31日)
时间: 2021-06-17 09:54

  一、改革部署

  5月21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意见》。

  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要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要强化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合理补偿机制,稳定调价预期,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衔接,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发挥生态保护补偿的政策导向作用。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5月28日上午,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握大势、抢占先机,直面问题、迎难而上,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习近平强调,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充分发挥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要重点抓好完善评价制度等基础改革,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要拿出更大的勇气推动科技管理职能转变,按照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定位,转变作风,提升能力,强化规划政策引导,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要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做到不论资历、不设门槛,让有真才实学的科技人员英雄有用武之地。

  5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确定优化公证服务的措施,更好便企惠民;通过《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受主要是国际传导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一些品种价格连创新高。要高度重视大宗商品价格攀升带来的不利影响,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精准调控要求,针对市场变化,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保障大宗商品供给,遏制其价格不合理上涨,努力防止向居民消费价格传导。一要多措并举加强供需双向调节。落实提高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对生铁及废钢等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等政策,促进增加国内市场供应。着力调结构,抑制高耗能项目。发挥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优势,督促重点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增产增供,增加风电、光伏、水电、核电等出力,做好迎峰度夏能源保障。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大宗商品进出口和储备调节,推进通关便利化,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保供稳价能力。二要加强市场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加强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适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排查异常交易和恶意炒作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散播虚假信息、哄抬价格特别是囤积居奇等行为并公开曝光。三要保持货币政策稳定性和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帮助市场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对成本上升等生产经营困难。落实好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手续。实施好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普惠金融力度,落实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政策,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

  会议指出,优化公证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便企惠民。一要精简公证证明材料,年底前普遍实行证明材料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凡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或部门间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不得让当事人重复提供。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的公证证明事项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二要完善公证便民服务。推动更多公证事项“全省通办”。对学历学位证书、驾照等高频公证服务事项实行全流程在线办理、“一网通办”。为中小微企业开设公证“绿色通道”,对扩大融资、资金周转等事项实行“一对一”服务。三要强化监管。整治公证违规收费和“门难进、事难办、态度差”等问题,依法查处公证造假,惩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会议通过《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推动更好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5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确定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的措施。

  会议指出,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经济韧性、就业韧性的重要支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近些年通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特别是去年实施一系列普惠性纾困政策,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截至4月末,全国小微企业总数超过4400万户、个体工商户超过9500万户,成为我国就业主力军。当前国内外环境复杂严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要继续有针对性加强支持。一是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政策,保持必要支持力度。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措施。加大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普惠金融力度,引导扩大信用贷款、首贷、中长期贷款、无还本续贷业务规模,推广随借随还贷款。研究将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减轻企业占款压力。二是多措并举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对上游原材料涨价影响。支持大型企业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用市场化办法引导供应链上下游稳定原材料供应和产销配套协作,做好保供稳价。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支持各地按规定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稳岗就业补贴。督促引导平台降低过高收费、抽成及新商户佣金和推介费比例。三是加强公正监管。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清理废除歧视、妨碍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和法规。深入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恶意补贴、低价倾销等行为。整治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同时,做好基本保障兜底,推动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放开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会议指出,义务教育是关系每个家庭的最大公共产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责。要落实“双减”措施,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突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这个事关全局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一要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依法加强义务教育教师收入保障,多渠道解决好教师基本住房,建设必要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加大在职培训、学历教育力度,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素质。职称评定等要向中西部农村教师倾斜。二要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改善网络设施,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三要强化经费保障。中央财政今年继续安排300亿元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省级要加大统筹力度,强化对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义务教育的支持。

  二、专项改革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国将持续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到2025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科学定价机制全面确立,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基本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我国将重点围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提升价格治理能力。方案重点从强化价格调控,推进能源、水资源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等方面进行部署。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的通知》,综合考虑各地发展建设基础、开展试点意愿、改革创新工作推进、代表性、典型性等因素,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2021年在北京、河北、山东等18个省区市继续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中央财政将给予资金支持。

  《通知》要求,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在确定的试点试验区域内,依托项目建设和运行载体,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数字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改善乡村治理,积极探索创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机制和模式。具体包括乡村产业发展机制、数字乡村发展机制、促进农民增收机制和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等四方面重点任务。

  三、地方改革

  近日,江苏省出台《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个要素领域,根据不同要素属性、市场化程度差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分类提出完善市场化配置的30条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指出,针对人力资源市场整体效能不高的问题,出台《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江苏就业促进条例》,加快建成全省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提升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针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不足的问题,支持江苏区域性股权市场做强做优,推动其与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对接,引导更多中小微企业挂牌展示;针对数据统筹力度较弱、共享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加快建立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加快数据归集和融合治理,搭建多方协作的数据治理平台,建成综合基础数据库,推进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鼓励各部门开放应用场景和数据,加快打造数字政府。

  近日,四川省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医疗保障改革目标:到2021年底,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支付方式、药械集采、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十四五”时期,四川省将重点从五个方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一是探索推进五大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逐步构建制度统一、政策趋同、机制健全、服务均等的区域医疗保障体系;二是建立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施“一个总额付费”的医保管理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管理改革;三是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对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实行“三流合一”综合管理;四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评估考核机制,按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和改革运行情况等,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五是建好医保专有资源平台,推动全省医疗保障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数据有序共享。 

  (国家发改委)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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