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23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根据住户抽样调查,2018年福建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644元,比上年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121元,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
从收入构成看:
●工资性收入为25891元,增长8.4%;
●经营净收入为5574元,增长8.0%;
●财产净收入4983元,增长8.8%;
●转移净收入5673元,增长5.5%。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821元,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
从收入构成看:
●工资性收入8215元,增长10.8%;
●经营净收入6706元,增长6.8%;
●财产净收入322元,增长11.2%;
●转移净收入2578元,增长9.6%。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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