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开通金融服务便捷通道;减免中小企业房租,落实中小企业税费减免政策,延期交纳税款;返还失业保险费,对实施“留岗留薪”企业予以补助……昨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0〕22号),从优化金融服务、做好企业服务、稳定用工队伍等三个方面出台十条措施,鼓励全市中小微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共渡难关,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这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之举。政策措施支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除另有规定外,政策执行为期3个月。
优化金融服务 为发展注入“活水”
【政策速递】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提高无还本续贷比例。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增信作用,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免担保费。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精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可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2.加大市技改基金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贴息力度。对在库及新增项目,市技改基金(二期)年利息由4.5%降到3.5%(财政和银行各承担50%),期限不超过1年。3.鼓励银行业机构通过压降融资成本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4.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在榕分支机构及兴业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农商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创新供应链融资、线上自助贷款等方式,加大资金投放力度。
开通金融服务便捷通道。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线上对接、远程服务等互联网手段,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进行线上顾问服务,发挥海峡基金港等金融服务平台功能,设立线上应急服务窗口,要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市属融资租赁、保理、典当等类金融企业减免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费用。
【部门解读】
“这次十条措施中,有三条与金融相关,这些金融措施与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和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一脉相承,是动员我市金融战线支持抗击疫情的有力之策。”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人说,中小企业占我市企业的大多数,在推动我市经济增长、稳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小、筹资能力有限、抗风险能力弱,我市此次出台的措施,可以解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增强发展信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接下来除了继续扩大“金融朋友圈”,推动更多金融机构向我市提供信贷资金支持,还将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将政策及时传递给众多福州中小微企业,让大家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据介绍,疫情之下,企业收入减少,资金紧张,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措施中要求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这是避免“抽血”。与此同时,放宽中小微企业担保门槛,减免担保费用为受困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这是引导“输血”。双管齐下加大信贷支持,都是为了让困难企业吃下“定心丸”。
受到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收入减少的同时,房租、人工等经营成本属刚性成本,并未降低。因而如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成为帮助企业共克时艰的关键举措。这次提出相关企业新增贷款可申请财政贴息,市技改基金(二期)年利息下降到3.5%,都是降成本、优服务的针对性措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财务成本,是为了鼓励企业更多地投资和从事实体经济活动,进一步稳定实体经济。
此外,防控疫情时,企业线下融资面临诸多不便,因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线上金融服务方式,优化放款流程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服务,根本上是为了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停、金融服务企业客户不停、金融支持抗击疫情不停。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也是抗击疫情期间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目的是惠企助企,稳定经济,保障民生,不断增强城市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做好企业服务 减负“轻装上阵”
【政策速递】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我市〔含县(市)区、高新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免收,3月份、4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落实中小企业税费减免政策。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延期交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部门解读】
“我们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税务局负责人说,福州这些政策的出台将让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减轻负担,便于“轻装上阵”。
面对疫情,我市税务部门支持物资供应,对于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增值税纳税人,疫情防控期间内原则上暂不限制其增值税发票领购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提供发票使用的最大便利。同时支持医疗救治,支持科研攻关,支持公益捐赠,支持民生保障,辅导有关企业落实好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优惠政策。
值得一提的,税务部门重视支持困难企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包括疫情在内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严重亏损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困难减免。对因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据实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办理停业手续。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且不予加收滞纳金;对因疫情影响不能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登记资料的,依法准予延长承诺期限。
市税务部门还将加速退税审批。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行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相关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过程中优先予以支持。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简化退税审批流程,确保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全面落实到位。疫情期间对正常经营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企业未经市税务局负责人审批不得进户检查。
我市国资部门及相关市属国企表示,受疫情防控影响,不少商业、餐饮等中小企业歇业,减免房租可以让一些歇业中小企业受益,相关单位将落实好房租免收或减半政策。
稳定用工队伍 呵护产业发展根基
【政策速递】
返还失业保险费。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对实施“留岗留薪”企业予以补助。对用工人员属湖北等疫区,且因疫情延迟返岗给予“留岗留薪”的企业,根据核定的“留岗留薪”人员数量,按照我市人均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予以补助。
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纳,期间不予加收滞纳金。
企业稳就业奖励。对春节期间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生产的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提供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奖补标准按照我市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返还标准,即按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数确定。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与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不重复享受。
【部门解读】
“我们要求福州企业对湖北等疫区务工人员实行‘留岗留薪’,并给予一定补助。”昨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既让已经返回疫区老家的员工安心在家休息,减少人员流动,又让其务工所在的企业降低成本,吃下“定心丸”,为疫后企业恢复生产作了铺垫。此举充分体现了福州这座城市的温度和大爱担当,也较好地呵护了福州产业发展根基,疫情结束后让他们更好地参与到建设令人向往的幸福之城中来。
市人社局还对在春节期间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生产的企业和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提供一次性稳就业奖补、为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缓缴社会保险费,包括接下来对缺工企业进行摸排,收集用工信息,从近期一些酒店、旅游等用工“冷门”企业中调剂员工进行“补缺”等政策,彰显了政府部门用实际行动传递政府和企业共克时艰的决心和信心,激励企业更好地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感,全力参与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来。
市财政局表示将第一时间筹措资金,加快拨付进度,让众多中小微企业心无顾虑地共同防控疫情。据悉,此次的稳定用工队伍政策覆盖面更广,比如过去稳岗政策主要针对规模以上企业,此次受益的主要是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生产的企业和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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