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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实施。《实施细则》主要对总部企业的认定条件、扶持政策、申报和奖励兑现程序、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规定,共5章14条。详细明确了综合型总部企业、销售中心职能总部、运营中心职能总部、研发中心职能总部等职能型总部企业的认定条件,并从开办补助、经营贡献奖励、办公用房补助、规费减免、人才激励、提升能级奖励等6个方面给予扶持。与原总部经济政策相比,更切合“可操作、管用、简单明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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