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我市总部经济发展的八条措施》和《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榕发改服外〔2017〕34 号)规定,企业申报后经市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审定,拟认定8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为我市2018年第一批总部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请社会各界对公示企业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福州市发改委反映。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大道193号东部新城办公区1号楼1209室
联系电话:0591-83615359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福州市2018年第一批拟认定总部企业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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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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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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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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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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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综合型总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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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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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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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综合型总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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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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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透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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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综合型总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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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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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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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综合型总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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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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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光阳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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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综合型总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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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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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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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销售中心职能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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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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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生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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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销售中心职能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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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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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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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运营中心职能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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