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4-02-10 10:35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3]252号)要求,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及“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fuzhou.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3366690

一、概述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3]199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体制、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深化规范公开内容,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我委及时调整了以委主要领导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重新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室联络员,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二是建立完善配套工作制度。20133月,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关于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委印发了《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此外,为进一步规范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委修订了《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办法》。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通过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环节,完善依申请公开收件、转办、答复、提供、归档等办理流程,确保每件政府信息公开均能规范办理。

(二)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一是加强“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建设,在保证网站内容及时更新的基础上,加强网站“互动平台”建设,积极发布对热点问题的民意征集及网上调查活动,如:福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进展情况公众意见调查问卷、征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等,进一步扩大与网民的互动,加强网站的亲和性,方便民情民意传达到我委。二是做好“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保障维护工作,及时将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到“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我委信息。20134月,在我委网站增加了监督检查栏目,发布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环境整治等方面监督检查情况,方便群众查阅相关信息。此外,我委还积极主动承担起“中国福州”门户网站重大项目专栏建设,在原有“项目进展”栏目基础上,增设了“项目批准”、“项目简介”两个栏目,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公开力度,方便群众了解重点建设项目信息。三是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制作生成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档案局,供群众在第一时间知悉使用我委主动公开信息。四是在委内一楼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和公开栏等,通过动态公开政务信息,方便来委办事的群众查阅了解。

(三)进一步规范细化公开内容。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档案局等渠道公开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规划计划”等相关专栏,发布政府信息。三是在“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开辟政务公开专栏,把社会百姓企业关注的社会公益事业、统计信息、投资政策等信息在相关栏目公开。

(四)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3]199号)的有关精神,我委认真研究,代拟了《福州市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并主动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作了汇报沟通。根据《福州市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我委在网站首页设置了“审批公示”专栏,滚动显示我委行政审批办理情况,方便群众查阅;“政务公开”专栏下设置了“办事指南”栏目,公开了我委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性文件。此外,我委积极主动在“中国福州”、我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公开本委行政审批信息,严格做到在文件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条,已全部按市里要求在网上公开并按时报送市档案局。我委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2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3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规划计划类信息;(3)行政许可类信息;(4)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6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7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有:(1)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及“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公开;(2)在福州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3)我委还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3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其中当面申请8件,网上申请24件,信函申请31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城乡建设和管理事项(项目审批)方面的内容。我委历年累计受理了198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3件,均已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答复6件,其他类型答复57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中无“不予公开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3年我委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均没有收费。我委历年累计受理的198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行政诉讼为申请人仅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要求我委公开其房产所在位置的项目立项信息,我委经努力查找仍无法确认所申请项目信息并依法履行补证通知、办理告知等义务。申请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认为我委答复合法,维持我委答复。

截至20131231日,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被提起行政诉讼5件,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件。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经常有申请人在申请信息公开时提供的资料不全,虽经我委尽力查找,仍不能确认具体项目,导致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二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公民法律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我委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大量增加,使我委信息公开工作面临更复杂的局面,对我委信息公开的运行机制以及具体经办人员的执行力和沟通协调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深入理解《条例》、《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办法》,熟练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高具体承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的沟通与联系,多汇报、多请教,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我委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66 

121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66 

121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63

19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8 

34 

      2、网上申请数

24 

100 

      3、信函申请数

31 

6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3 

19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6 

8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57 

117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1 

行政诉讼数

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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