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0900-2022-0008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10-21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古城北路道路工程(新店溪-福飞路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22〕103号
- 发布日期:2022-10-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补办审批福州市古城北路道路工程(新店溪-福飞路段)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市建〔2022〕88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保障新店古城遗址周边通行需求,方便周边居民出行,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古城北路道路工程(新店溪-福飞路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古城北路道路工程(新店溪-福飞路段)(项目代码:2210-350100-04-01-504512)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晋安区新店镇,起于新店溪,止于福飞路。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道路全长804.113米,红线宽度40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照明、配套管线、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21633.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50.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787.04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4934.83万元),预备费496.2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