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0900-2017-0028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7-12-27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鳌峰洲大桥南桥头节点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7〕250号
- 发布日期:2018-01-0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鳌峰洲大桥南桥头节点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发市政〔2017〕153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方便周边居民出行,改善片区交通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鳌峰洲大桥南桥头节点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二、建设地点:仓山区鳌峰洲大桥南桥头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A、B匝道连接鳌峰洲大桥与港头外路;在鳌峰洲大桥两侧新建C、D辅路连接港头外路与南江滨西大道,以及E、F辅路连接朝阳路与大坪路;新建人行天桥分别接港头外路和连江南路;改造港头路、南江滨西大道。项目修建道路全长4264米,其中道路改造长2873米、匝道桥长701米、人行天桥长690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照明、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四、主要技术指标
(一)道路等级:南江滨西大道:城市主干路、
C、D、E、F辅路:城市支路;
(二)道路设计车速:南江滨西大道:40公里/小时、
A、B匝道:30公里/小时、
C、D、E、F辅路:20公里/小时;
(三)路面设计荷载:标准轴载BZZ-100;
(四)桥梁设计荷载:城-A级。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18820.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68.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41.3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431.28万元),预备费1710.9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0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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