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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贵局报送的《关于商请批复福州第三中学滨海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教建〔2017〕7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缓解滨海新城就学压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第三中学滨海校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教育局
二、建设地点:长乐区漳港街道,万沙路东侧、马漳路南侧、道庆路北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综合楼、教学楼、体育综合楼、食堂及学生活动中心、艺术楼、学生公寓、室外体育设施等,总建筑面积159861.7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景观绿化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00541.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3238.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737.67万元(含建设用地费4674.24万元),预备费4565.1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列入滨海新城建设总指挥部盘子。
五、建设工期:20个月
六、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节能审查: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本批复附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1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教育局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8号)的规定执行,并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附:福州第三中学滨海校区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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