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2-0900-2017-0024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7-11-14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第三中学滨海校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7〕216号
  • 发布日期:2017-11-2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第三中学滨海校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榕发改审批〔2017〕216号
来源:发改委 时间:2017-11-21 15:17

 

市教育局:

贵局报送的《关于商请批复福州第三中学滨海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教建〔2017〕7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缓解滨海新城就学压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第三中学滨海校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教育局

二、建设地点:长乐区漳港街道,万沙路东侧、马漳路南侧、道庆路北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综合楼、教学楼、体育综合楼、食堂及学生活动中心、艺术楼、学生公寓、室外体育设施等,总建筑面积159861.7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景观绿化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00541.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3238.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737.67万元(含建设用地费4674.24万元),预备费4565.1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列入滨海新城建设总指挥部盘子。

    五、建设工期:20个月

    六、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节能审查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本批复附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1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教育局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8号)的规定执行,并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附:福州第三中学滨海校区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14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