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0900-2013-0022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3-09-30
- 标 题: 关于228国道福清江镜农场至江镜前华段(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区段)公路及连接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3]248号
- 发布日期:2013-09-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清市发改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上报国营福建省福清江镜华侨农场228国道福清江镜农场至江镜前华段(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区段)公路及连接线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融发改投资〔2013〕1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闽交规〔2012〕46号)和福州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211号的要求,为完善国省干线公路路网布局,推进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228国道福清江镜农场至江镜前华段(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区段)公路及连接线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国营福建省福清江镜华侨农场。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福清市,公路东起江镜华侨农场围垦海堤,西至江镜镇前华村;连接线北接江华大道连接线,南与228国道主线相接。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公路全长3900米,路基宽度54米;连接线道路全长1900米,路基宽度4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综合管线、路灯照明、景观绿化、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
四、主要技术指标:
(一)道路等级:公路:二级公路、连接线:城市主干路;
(二)道路设计车速:公路:60公里/小时、
连接线:50公里/小时;
(三)路面设计荷载:标准轴载BZZ-100;
(四)桥涵设计荷载:公路:公路-Ⅰ级、连接线:城-A级。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75584.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832.9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170.757万元,基本预备费6602.61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978.48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请项目业主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工程招投标方案)并报我委审批。
即日起,原榕发改审批〔2013〕172号文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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