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3000-2022-0005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06-13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22〕56号
- 发布日期:2022-06-2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综处综〔2022〕20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升改造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处理,经研究,原则同意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项目编码:2205-350100-04-01-790003)。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内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渗沥液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2600m3/d,渗沥液膜浓缩液设计处理规模为550m3/d;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园区渗沥液管网、渗沥液处理厂、渗沥液膜浓缩液处理的技改提升,修缮提升园区污水附属设施,新建1栋综合楼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总建面积968.00㎡。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16762.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722.92万元,其他费用1668.64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1231.3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9.9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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