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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00134-0200-2008-00026
主题分类:
无
发文机关:
福州市物价局
成文日期:2008-07-30
标 题: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价格举报中心(12358)受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榕价检[2008]7号
发布日期:2008-07-30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价格举报中心(12358)受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榕价检[2008]7号
来源:福州市物价局
时间:2008-07-30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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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物价局,本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福州市价格举报中心(12358)受理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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