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2-2701-2023-0000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01-09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有线或光缆电视工程建设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发改价格〔2023〕6号
  • 发布日期:2023-01-1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有线或光缆电视工程建设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榕发改价格〔2023〕6号
来源:发改委 时间:2023-01-13 14:56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州分公司: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有线或光缆电视工程建设收费由现行政府定价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自动废止,以本通知为准。你司在今后收费中需做好收费公示,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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