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2-2701-2022-0006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07-15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福州中加学校收费标准的函
  • 发文字号: 榕发改价格〔2022〕59号
  • 发布日期:2022-07-2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福州中加学校收费标准的函
榕发改价格〔2022〕59号
来源:发改委 时间:2022-07-22 17:45

福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福州中加学校申请调整收费标准的函》(榕教函〔2022〕324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考虑成本监审及学校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就制定福州中加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制定福州中加学校小学学费标准为52000元/生.学年,初中学费标准为58000元/生.学年,高中学费标准为72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二、本函自2022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取。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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