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2701-2020-0009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0-07-31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福州树德学校收费标准的函
- 发文字号: 榕发改价格〔2020〕57号
- 发布日期:2020-08-0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福州树德学校申请调整收费标准的函》(榕教函[2020]169号)收悉。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考虑成本监审及学校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就福州树德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学费:小学12000元/生.学年,初中16200元/生.学年,高中19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1800元.生/学年。
三、福州树德学校应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依据、减免规定、执收方式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执行。
五、本函自2020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有效期3年。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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