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2-2701-2020-0005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0-04-23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福州市台江区福利院夕阳红公寓和老人公寓收费标准的函
- 发文字号: 榕发改价格〔2020〕30号
- 发布日期:2020-04-26
- 有 效 性: 有效
台江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公办养老机构提高收费标准的报告》(台发改〔2019〕159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 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771号)有关规定,结合成本调查情况,经研究,现制定福州市台江区福利院夕阳红公寓和老人公寓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上述标准从2020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到期重新核定。台江区福利院夕阳红公寓和老人公寓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15”,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审计、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1、台江区福利院夕阳红公寓和老人公寓床位费收费标准
2、台江区福利院夕阳红公寓和老人公寓护理费 收费标准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
台江区福利院夕阳红公寓和老人公寓床位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月
大楼 |
户型 |
收费标准 |
夕阳红公寓 |
豪华单人间 |
900 |
豪华二人间 |
750 |
|
普通单人间 |
550 |
|
普通二人间 |
450 |
|
普通三人间 |
350 |
|
全护理普通间 |
550 |
|
老人公寓 |
豪华单人间 |
900 |
豪华二人间 |
750 |
|
豪华三人间 |
600 |
|
普通二人间 |
450 |
|
普通三人间 |
350 |
|
全护理豪华间 |
600 |
|
全护理普通间 |
550 |
|
备注 |
1、上述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可上下浮动10%。 2、杂支费和伙食费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
附件2
台江区福利院夕阳红公寓和老人公寓护理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月
序号 |
项目 |
收费标准 |
1 |
一级护理 |
1100 |
2 |
二级护理 |
700 |
3 |
普通护理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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