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2-2701-2019-0008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9-05-31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福州至屏南等三条旅客运输线路最高票价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发改服价﹝2019﹞21号
- 发布日期:2019-06-06
- 有 效 性: 有效
连江县发改局、交通局、相关客运企业: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汽车运价规则和福建省实施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闽交运〔2010〕37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我省道路客运车型运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电〔2012〕10号)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道路客运站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6]204号)文件精神,现将福州北站至屏南客运站等三条旅客运输线路最高票价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客运企业应依照市公布的最高票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具体执行价格,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价格公示。
附表:旅客运输线路最高票价表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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