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2-2701-2019-0006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9-04-28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福州文博中学2019年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发改收费〔2019〕27号
  • 发布日期:2019-05-0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福州文博中学2019年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榕发改收费〔2019〕27号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9-05-07 09:24

福州文博中学:

  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费[2013]41号)及你校《关于调整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经成本调查,考虑你校近几年住宿成本上涨等实际,经研究,制定你校自2019年秋季新生起住宿费标准为1850元/生、学期。

  你校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除公示的收费(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其他有关事项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以上通知自2019年秋季起执行,有效期3年。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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