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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重新核定福州市殡仪馆部分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的函》(榕民[2018]89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成本监审情况,经研究,现制定福州市殡仪馆接尸费、火化费两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如下:
1、接尸费
13周岁以上:240元/具;
骨骸及13周岁以下:120元/具;
下楼费:10元/层。
2、火化费
13周岁以上:480元/具;
骨骸及13周岁以下:380元/具。
上述标准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制定。福州市殡仪馆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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