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2-2701-2018-0024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12-21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泰云顶景区门票及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发改价格〔2018〕211号
  • 发布日期:2018-12-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泰云顶景区门票及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榕发改价格〔2018〕211号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8-12-24 16:16
  

易达(福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8]951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6]317号)规定,结合云顶景区实际运营情况,经研究,现就云顶景区门票及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云顶景区门票及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一)景区门票价格:98/人次;

  (二)观光车从大门口天池景区瀑布入口索道上站的票价为35/人(当日不限乘坐次数);

  (三)索道单程票价为40/人次,往返票价为60/人次。

  二、观光车票、索道票由游客自愿选购,不得与景区门票捆绑销售。

  三、对现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和学生等游客门票价格的优惠政策,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6]317号)规定执行。

  四、你司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门票及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等相关内容,实行阳光收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81230日起执行。《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永泰云顶景区门票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18]168号)同时废止。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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