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2-2701-2017-0027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7-12-22
- 标 题: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收费标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发改价格〔2017〕234号
- 发布日期:2017-12-2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调整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收费标准的报告》(福软综2号)悉。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费[2013]41号)精神,考虑成本监审及学校办学实际,经研究,制定你院自2018年春季新生起学费收费标准为:财经商贸类(含金融、财会、电子商务、物流等)7000元/年生,土木建筑类(含建筑工程、建筑设计等)8000元/年生,文化艺术类(含艺术设计 )9000元/年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等)9000元/年生,函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1980元/年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生。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除公示的收费(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其他有关事项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以上通知自2018年春季起执行,有效期3年。
福州市物价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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