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2-2701-2017-000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7-01-10
  • 标    题: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儿童乘坐地铁免票身高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发改价格〔2017〕8号
  • 发布日期:2017-01-1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儿童乘坐地铁免票身高的通知
榕发改价格〔2017〕8号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7-01-10 00:00

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儿童乘坐地铁免票身高线调整的请示》(榕地铁运[2016]29号)悉。考虑目前儿童的实际情况以及市民的要求,参考国内一些大中城市对儿童乘坐地铁身高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司意见,将我局榕发改价格[2016]33号中规定的“一个成年人可免费携带一个1.2米及以下儿童”调整为“一个成年人可免费携带一个1.3米及以下儿童”。

专此。

 

福州市物价局

20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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