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2-0600-2018-0003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2-27
  • 标    题: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报送和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发改价格〔2018〕22号
  • 发布日期:2018-02-2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报送和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
榕发改价格〔2018〕22号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8-02-28 15:35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报告和收费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收费单位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本单位基本情况和2017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报送(具体内容、格式见附件1、2,电子表格可从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

二、2018年5月31日前各收费单位如发生收费项目增加、取消、暂停和收费标准调整、减免等均要在附件1及附件2中填写或备注说明,表中均要填写收费单位经办人员的手机及办公室电话。

三、我局将根据各收费单位所报送的材料,完成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资料核实和“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福建省收费动态监管系统”网上填报工作。同时,我局将于6月底前将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布。

四、有关收费报告和收费统计工作其他事项仍按《福州市物价局 福州市财政局贯彻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榕价费〔2015〕12号)执行。

 

附件:1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报告表

 2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福州市物价局

                                 2018227

 

(联系人:陈美如,联系电话:833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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