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1000-2019-0010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9-07-05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第一医院新院(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9〕99号
- 发布日期:2019-07-1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第一医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查福州市第一医院新院(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院后勤〔2019〕5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和系统地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第一医院新院(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016-350100-47-01-011088),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第一医院
二、建设地点:仓山区城门镇站后路东侧、永南路以北。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其他辅助建筑、地下室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5163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1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46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电气照明、给排水、弱电暖通、景观绿化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08433.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586.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2749.58万元(含建设用地费59400.00万元),预备费7096.83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与福州市第一医院统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42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招标事项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八条第(八)项和《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闽建〔2015〕1号)第三条的规定,原则同意你院直接委托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开展福州市第一医院新院(一期)项目设计。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引入设计大师工作。
八、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结合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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