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1400-2022-0008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11-25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审批福州市光荣院新院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22〕138号
- 发布日期:2022-11-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光荣院:
你院《关于重新审批福州市光荣院新院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光〔2022〕1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曾于2022年5月10日以榕发改审批〔2022〕42号文批复了福州市光荣院新院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现你院提出,因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申请重新审批福州市光荣院新院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经研究,原则同意重新审批福州市光荣院新院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光荣院新院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350100-04-01-986813)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鹤林新城北侧、登云路东侧地块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光荣院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福州市光荣院新院,总建筑面积131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7576.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620.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118.81万元(含建设用地费5008.56万元),预备费836.97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榕发改审批〔2022〕42号文予以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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