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2-1400-2021-0007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11-15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冶山历史风貌区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21〕103号
  • 发布日期:2021-11-1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冶山历史风貌区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1〕103号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1-11-19 14:52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福州市三坊七巷管理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审批冶山历史风貌区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榕名城委函〔2021〕21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保护展示冶山历史风貌,经研究,原则同意冶山历史风貌区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111-350100-04-05-888383),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福州市三坊七巷管理委员会)

  二、建设地点:鼓楼区冶山历史风貌区内,冶山路南侧,鼓屏路东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选址面积3535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博物馆、老建筑修缮改造、马球场选址保护及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130166.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631.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336.6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14982.65万元),预备费6198.41万元。项目征迁费用由市财政承担,项目建设费用由福州市财政承担50%、鼓楼区财政承担50%。

  五、建设工期:18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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