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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
你校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准创新创业大楼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院后〔2018〕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深化闽江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善学院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校区功能,经研究,原则同意闽江学院创新创业大楼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闽江学院
二、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校区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创新创业大楼1幢,总建筑面积359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景观绿化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654.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88.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6.65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78.7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从原长乐路校区土地出让收入中列支。
五、建设工期:10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社稳评估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严格执行《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8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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