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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
你校报送的《关于申请核准图书馆新馆、艺术教学楼二期、学生公寓设计招标事项的函》(闽院后〔2018〕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我委曾于2018年3月14日以榕发改审批〔2018〕42号文批复闽江学院图书馆新馆、艺术教学楼二期、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8年8月,你校与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设计签署了设计意向协议,明确了以郑时龄大师(中国科学院院士)为项目主创设计师,并提供了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设计大师有关证书复印件。
为加快项目进度,提升项目设计水平,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八条第(八)项和《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闽建〔2015〕1号)第三条的规定,原则同意你校直接委托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闽江学院图书馆新馆、艺术教学楼二期、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引入设计大师工作。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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