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2-1400-2018-0016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8-28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横屿中学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8〕160号
  • 发布日期:2018-08-3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横屿中学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榕发改审批〔2018〕160号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8-08-31 17:32

市教育局: 

  贵局报送的《关于商请批准新建横屿中学项目建议书的(榕教建20188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满足周边片区高中入学需求,完善中心城区高中布局和办学规划,经研究,原则同意横屿中学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教育局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鹤林片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教学楼、实验楼、教学辅助用房及室外体育设施等,总建筑面积6254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景观绿化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111999.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916.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964.08万元(含建设用地费67500.00万元),预备费2119.0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拨款 

  五、建设工期:14个月 

  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8号)的规定和已有国家建设标准执行,并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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