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2-1400-2018-0015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8-13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新门诊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8〕150号
- 发布日期:2018-08-1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审批新门诊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福精基〔2018〕10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医疗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新门诊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二、建设地点:仓山区南二环路451号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扩征地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门诊综合楼,总建筑面积40417.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景观绿化等。
四、工程设计
(一)总平面布置:基本同意项目总平面布置设计方案。
(二)建筑工程:基本同意建筑工程设计方案。
(三)结构工程:基本同意结构工程设计方案。
(四)给排水工程:基本同意给排水工程设计方案。
(五)电气工程:基本同意电气工程设计方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57818.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247.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559.25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3062.87万元),预备费1012.3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与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统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30个月
七、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专家组评审和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新门诊综合楼工程总概算表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