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2-1400-2018-0011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7-02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曾氏祠堂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8〕122号
- 发布日期:2018-07-0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商请审批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曾氏祠堂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三坊七巷司函〔2018〕35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保护文物建筑,改善和恢复上下杭传统风貌,经研究,原则同意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曾氏祠堂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台江区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对曾氏祠堂进行保护修缮,修缮建筑面积577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490.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9.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10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44.5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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