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4-0100-2009-0001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物价局
  • 成文日期:2009-09-11
  • 标    题: 转发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价费[2004]57号
  • 发布日期:2009-09-11
  • 有 效 性: 有效
转发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榕价费[2004]57号
来源:福州市物价局 时间:2009-09-11 11:32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物价局,琅岐经济发展局,保税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问题的的复函》(闽价[2004]函1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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