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淮安排涝站出水口延伸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市建〔2019〕14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保障飞凤山自来水厂水源水质安全,解决淮安片区内排涝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淮安排涝站出水口延伸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区南台岛淮安头西侧,起于淮安排涝泵站出水钢管处,排水管线沿着已建闽江下游南港农大洪塘段防洪堤护脚管理线外侧布置,终于距离飞凤山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约1.0公里的农大沙滩新建出水口处。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由排水管道、排水箱涵、阀井及新建出水口防护工程等组成,排水线路平面总长度1087米;淮安头出水口排水管道(涵)设计排水流量为8.00 m3/s,科贡出水口排涝箱涵设计排水流量为12.5 m3/s。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6206.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44.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1.27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560.9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8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水利局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即日起,榕发改审批函〔2018〕12号文予以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